中国能效标识是判断家电能耗等级的一个重要标准,判定空调能效等级的依据是国家标准《GB12021.3—2004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该标准于1989年12月25日批准,2004年8月23日修订,并于2005年3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能效等级的判定目前只考量制冷能效比EER,制热能效比COP则未列入考量范围。
能效标识的底色为蓝色,顶头有“生产者名称”、“规格型号”等信息,最重要的是要看标识的中间部分,总共有5个等级标记,分别是(3.4以上是一级、3.2—3.4为二级、3.0—3.2为三级、2.8—3.0为四级、2.6—2.8为五级)从绿色到红色,并在左边有信息提示从“能耗低”到“能耗高”,在右上角有明显的规格型号产品的能效等级。
标识的下部提供有“能效比”、“输入功率”以及“制冷量”的具体数据,其中“输入功率”表明了空调在标准工况下工作时所要消耗的电能,“制冷量”则是表示空调在标准工况下工作的制冷能力,“能效比”则可以由前两者计算得出:能效比=制冷量÷输入功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