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特制定适用于建筑工地塔式起重机司机的考核大纲。目的是通过对塔式起重机司机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的考核,促使作业人员独立正确操作塔式起重机,保证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运行。 本大纲是北京市建筑工地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考核的依据,通过考核,成绩合格,取得建设部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二、适用范围 本大纲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地塔式起重机司机特种设备作业资格的考核。 三、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3.1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女年满45周岁,男年满55周岁的人员,不再受理取证的考核申请)。 3.2身体健康,无色盲、矫正视力不低于5.0(原标准1.0)、无听觉障碍、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如:心脏病、贫血、高血压、眩晕、美尼尔症、癫痫等)和生理缺陷者;须持有医疗卫生系统二级乙以上医院(近三个月内的)体检合格证明。 四、引用标准 4.1 GB6720-86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 4.2 GB508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4.3 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4.4 GB5972-86起重机械用钢筋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4.5 JG/T100-1999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 4.6 GB/T8918-1996钢丝绳 4.7 GB/T9462-1999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 4.8 GB6974.2-86起重机械名词术语主参数 4.9 GB6974.5-86起重机械名词术语安全指示装置 4.10 GB6974.9-86起重机械名词术语塔式起重机 4.11 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4.12 GB2893-2001安全色 4.13 GB2894-1996 安全标志 4.14 GB16179-1996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五、考核方法 5.1按照本大纲进行考核。 5.2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均为百分制,六十分为及格线,两门均六十分(含)以上为考核合格。不及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者重新报考。 5.3安全技术理论考核方式为闭卷笔试;实际操作考核方式为实际操作(在培训专用的塔式起重机且在符合GB6720-86国标规定的场地上进行)。 六、考核内容 6.1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内容 6.2 实际操作考核内容 七、复审考核内容 7.1检索违章情况。 7.2体检合格。 7.3安全技术理论考核(与本作业工种有关的新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典型起重作业事故发生的原因,避免同类事故发生的安全措施和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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