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特制定适用于建筑工地起重信号指挥工的考核大纲。目的是通过对起重信号指挥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起重信号指挥基础知识和指挥技能的考核,促使起重信号指挥作业人员独立、准确的完成指挥任务,实现安全作业。 本大纲是北京市建筑工地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考核的依据,通过考核,成绩合格,取得建设部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二、适用范围 本大纲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地从事起重信号指挥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资格的考核。 三、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3.1 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女年满45周岁、男年满55周岁的人员,不再受理取证的考核申请)。 3.2 身体健康、无色盲、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旧标准1.0)无听觉障碍,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如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眩晕、美尼尔症、癫痫等)和生理缺陷;须持有医疗卫生系统二级乙以上医院(近三个月内)体检合格的证明。 四、引用标准 4.1 GB5082-85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4.2 GB5144-94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4.3 GB5972-86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4.4 JG/T100-1999 塔式起重操作使用规程 4.5 GB/T8918-1996 钢丝绳 4.6 GB6067-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4.7 GB13329-91 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 4.8 GB2893-2001 安全色 4.9 GB2894-1996 安全标志 4.10 GB16179-1996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4.11 JGJ-19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 五、考核方式 5.1 按照本大纲进行考核。 5.2 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均为百分制,六十分为及格线,两门均六十分(含)以上为考核合格。不及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者重新报考。 5.3 安全技术理论考核方式为闭卷笔试;实际操作考核方式为模拟操作结合口试。 六、考核内容 6.1 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内容 6.2 实际操作考核方式为模拟操作结合口试 七、 复审考核内容 7.1 检索违章情况。 7.2 体检合格。 7.3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典型作业事故发生的原因,避免同类事故发生的安全措施和方法与本工种有关的新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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