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各级进一步加强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领导力度,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的制度。各级相关部门和单位结合自身职能,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全面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确保农民负担继续减轻不反弹,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二、落实好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规定,坚决取消一切让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和检查评比活动,坚决制止面向农民的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防止借“一事一议”增加农民不合理负担。
三、积极维护好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深入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山东省实施办法》,认真清理个别村存在的“两田制”和超5%预留的机动地。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强对土地流转的引导、规范和服务,确保土地流转健康发展。认真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换发补发工作。
四、加强涉农负担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落实涉农收费“一个漏斗向下”的制度,市减轻农民负担职能部门对所有涉农收费项目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按照专项治理工作部门负责制的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对重点领域的乱收费和搭车收费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加强对农民用水用电、建房、土地承包、报刊征订、农村中小学、村村通路和自来水、社会治安、婚姻登记、计划生育等领域乱收费和搭车收费等问题的专项治理,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
五、加大违规违纪案件查处力度。严格按照《关于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和农民负担工作“一票否决”的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 和解决问题,对发现的违纪违规案件严肃查处,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