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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禁用十九项落后建材

2008-05-15 09:48:21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8  文字大小:【】【】【

    陕西省建设厅日前公布了《陕西省推广应用建设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与产品公告(第一批)[建筑节能及新型墙体材料部分]》,列出了19项被禁止使用的落后技术与产品,其中有9项是门窗产品或与门窗相关的材料。

  它们分别是:一、吸水性强的松散材料保温层和现浇水泥膨胀珍珠岩整体保温层;二、无预热功能焊机制作的塑料门窗;三、非中空玻璃单框双玻门窗;四、单腔结构型材的未增塑聚氯乙烯塑料窗;五、手工机具制作的塑料门窗;六、非硅化密封毛条;七、高填充PVC密封胶条;八、型材老化时间小于6000小时(M类)建筑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窗;九、主型材可视面壁厚小于2.2毫米的推拉塑料窗;十、主型材可视面壁厚小于2.8毫米的平开塑料门;十一、主型材可视面壁厚小于2.5毫米的平开塑料窗;十二、主型材可视面壁厚小于2.5毫米的推拉塑料门;十三、烧结黏土实心砖;十四、手工切割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十五、菱镁类复合隔墙板以及菱镁为原料生产的各类墙板;十六、使用非耐碱玻纤布或非低碱水泥生产的GRC板;十七、手工成型的GRC轻质墙板;十八、60毫米厚以下的隔墙条板;十九、未用维尼纶和植物纤维增强的石膏空心条板。

  另外,外墙保温浆体材料,非断热金属型材制作的单玻窗,32系列实腹窗,25系列、35系列空腹钢窗,低强度的轻集料混凝土砌块等5项技术被列为限制使用类技术。

文号:
颁布日期: 2008-5-12
发布单位: 中国建设报

责任编辑:w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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