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区新建建筑设计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比例均达到了100%,节能建筑比例不断提高。”在昨日召开的《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宣贯会上,建设部专家对长沙的建筑节能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
据预测,我市新建的商品房有望于明年贴上“能耗标识”,让购房者能够清楚了解房屋的节能效果。
据市建委主任陈鲁青介绍,我市从2005年开始全面启动建筑节能工作,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已建成节能建筑1867万平方米,建筑节能工作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在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上,我市计划从明年起用3至5年的时间完成全市150余栋、总面积约500万平方米的高能耗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根据今年10月起开始施行的《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目前,市建委和有关部门正在着手完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力争于明年开始推广实施建筑能效标识制度,为房屋贴上节能“身份证”。此外,《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还规定,建设单位存在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等违规行为的,将被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