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省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建设逐步启动和实施开工,个别地区出现违反有关规定、规避招投标监管的现象。17日,记者从全省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在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增设招投标监督工作组,进一步健全监管机构,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工程招投标监督检查工作。
会议要求,强化监督职能,严肃招投标工作纪律;加强协调配合,不断健全和完善监督程序;突出监察重点,强化项目业主依法招标意识,规范灾后重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档案资料,加大对合同执行阶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串标、围标、低价恶意抢标,中标后变更设计、增加投资等问题。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招投标监督检查纳入灾后恢复重建总体工作部署,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严格实行招投标制、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要坚决查处招投标工作中违纪违规违法的典型案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督促受灾地区和部门及时公开重大项目立项、开工和进展情况,严禁以应急工程等名义规避招投标、逃避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