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和建办标[2005]69号、[2005]558号文件,市建委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关键岗位必须持证上岗,即在岗或转岗人员均须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方可上岗。为贯彻以上文件和京建科教[2006]58号文件精神,经北京市建筑业资格注册中心批准,常年举办此岗位取证培训班,均由资深教师授课,考试合格由市建委颁发“岗位合格证书”,望各建设企事业单位踊跃报名参加。
材料员考试由市建委统一组织安排,考试分两部分:第一部分 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第二部分 岗位实务知识。
2008年材料员考试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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