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使我国工程投资体制和建设管理体制适应改革,深化我国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承包双方的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建立市场形成工程 造价的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要求,2008年7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3号公告,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为国家标准,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该《规范》在GB50500-2003的基础上,新增加条文92条,包括强制性条文15条,增加了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有关招标控制价、合同价款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计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增加了条文说明。为使大家深入了解和理解规范编制背景,更好的应用到工程管理中去。北京土木建筑学会联合编写组和北京市造价处举办《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宣贯培训班。望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